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管理与服务、管理要求、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机构等级划分、 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
2.管理要求
(1)机构要求
应具备有效的养老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企事业、民非单位法人登记证,并悬挂在醒目的地方。
应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基本 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应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
应具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应具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床位数应不少于 10 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人员要求
养老机构应建立工作人员选聘、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的相关管理制度。
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养老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 证书上岗;养老护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才能从事餐饮工作。
应建有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
(3) 场地及硬件设施
场地及硬件设施能满足提供服务的要求。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4) 安全管理
养老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各部门、各层级应签订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医疗护理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安全、人身财产安全等相关规定,确保机构安全。
做到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发生因管理不善或护理不当而造成老年人伤、亡事件。
严防智残、智障和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年人走失。为智残、智障和患有精神疾病的老年人佩戴写 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以便老年人走失后的查找工作。
对患有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的老年人,应经委托人或监护人同意设立约束保护措施,并有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对入住后患传染病的老年人,应当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建立应急预案,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 部门报告,并通知其托养人或亲属转送专门的医疗机构治疗。
(5) 制度建设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适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制度。
应具有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有全部工作人员、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的职责说明、工作流程及 组织机构图。
应制定服务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要求提供服务,并制定检查程序和要求。
应保留提供服务文件和记录。记录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责任人签章完整。
应与入住老年人的亲属或所在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入住协议。
应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做好老年人功能状况、身体状况、心理状况、服务需求的评估,并根据 服务协议和老年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建立入住老年人档案。老年人档案应包括入院协议书、申请书、健康检查资料、身份证、户口 簿复印件、老年人照片及法定监护人等与老年人有关的资料并长期保存。机构应对入院老人的个人资料 予以保密。
应用文字或图表向老人及相关第三方说明服务范围、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收费标准、须 知。说明应精练、清晰、准确。
服务项目的收费按照当地物价部门和民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应当公开和便于查阅。
应建立服务投诉渠道,制定投诉处理程序。
3 服务内容
1 生活照料服务
(1)生活自理老人照料服务
保持居室清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保持室内空气新 鲜无异味。提供送开水服务。
定期翻晒被褥,更换床单被套等,保持床单位的清洁。
做好防蝇、防蚊、防鼠、防蟑螂、防臭虫等工作。
每日两次查房,督促做好个人卫生,如刷牙、洗脸、泡脚、洗澡、换衣服、理发、剃须、修 剪指(趾)甲等。
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服务。
鼓励老年人参加各种社交娱乐活动。
(2) 介助老人照料服务
协助清洁居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保持室内空气新 鲜无异味。每日应送开水至居室。
及时翻晒被褥、更换床单被套,保持床位的清洁。
做好防蝇、防蚊、防鼠、防蟑螂、防臭虫工作。
协助做好个人卫生,如刷牙、洗脸、泡脚、擦身洗澡、换衣服、理发、剃须、修剪指甲等。
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 1 次。
搀扶老年人上厕所,指导行动不便的老人使用拐杖、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必要时提供三餐送饭到房服务。
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介护老人照料服务
每日清洁居室,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桌面、门窗、地面及墙壁清洁无积灰,保持室内空气新 鲜无异味。每日应送开水至居室。
根据需要随时翻晒洗涤被褥,更换床单被套等,保持床位的清洁。
做好防蝇、防蚊、防鼠、防蟑螂、防臭虫等工作。
做好老年人皮肤清洁和口腔护理等个人卫生工作,每日协助老人漱口、洗脸、洗手、洗会阴 部。
定期为老年人洗澡擦身,夏季气候炎热时,每日洗澡或擦身,其它季节每周 1 至 2 次。定期 修剪指甲、理发、剃须、洗头。
做好压疮预防,对长期卧床而不能自主翻身的老年人,应保持床单的干燥,每隔 2 小时翻身 一次,检查皮肤受压情况,防止压疮的发生。对因病情不能翻身而发生压疮的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并 提供防护措施。
毛巾、洗脸盆应经常清洗,便器每周消毒 1 次。
饭菜、茶水供应到床边,予以喂水、喂饭、喂药。
做好老年人大小便护理。对大小便失禁和卧床不起的老年人,做到勤查看、勤换尿布、勤擦 洗、勤更换衣被,保持老年人清洁、无异味。
为老年人配备临时使用的轮椅车和其它辅助器具。
提供 24 小时护理,确保各项治疗护理措施的落实。
对患病老年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实行程序化个案护理,并做好记录,防止并发症发生。
(4)环境卫生服务
居室房间配备物摆放整齐、规格统一,并定时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新鲜。
室内橱柜、桌、凳、床、地面、墙壁、门窗保持清洁,床单、被褥保持洁净、干燥、平整。
公共活动场所、厨房、餐厅、洗衣房、浴室、厕所内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干燥、无积水,所 用设施、器具洁净。
室外卫生每周常规打扫不少于 1 次,做好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环境整洁。
入住老年人生活垃圾的每日统一收集,并按要求处理。医疗垃圾应由专业机构处理。
院内禁止饲养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或严重影响环境卫生的家禽、宠物,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 全或环境保护措施。
绿化服务应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特点,进行总体规划,做到合理布局,优化配置。
(5)洗衣服务
洗衣服务应满足老年人清洁衣物的需求。
有开展洗衣服务的流程或程序、制度和人员职责。
有提供洗衣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洗衣机等)和场地。
洗衣场地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行。
衣物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单独洗涤,先消毒,后清洗。
提供洗衣服务时,老年人的衣物应标识清楚,做到准确无误,清洁、折叠后送还给老年人。
(6)委托服务
在合法范围内提供委托服务,满足老人书写文书或领取物品、交纳费用等其他需求。
服务内容包括:接受老年人委托,代读、代写书信、代买用品,帮助处理老年人的各种文件, 代领、代缴各种物品和费用等。
2 膳食服务
应根据营养学、卫生学要求和老年人生活、地域特点,按照民族、宗教习惯制定菜谱,为老年 人提供营养丰富、全面合理的均衡饮食。
有餐饮服务流程及标准、制度和人员职责。餐厅内有服务范围、内容、开饭时间、就餐须知及 每周食谱,并做好食谱存档。
保持餐厅内环境卫生整洁,严格执行内部感染控制规范,餐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实行“一洗, 二刷,三冲,四消毒”。
分餐人员要准时、准点为就餐老年人分餐。遇到行为不方便的老年人,要将饭菜打好后主动送 到老年人餐桌前,并及时为需添加饭菜老年人添加所需。
每月定期召开老年人生活管理会议,征求老年人对膳食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供优 质膳食服务。
3 医护服务
(1)协助医疗护理
提供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协助医师、护士完成简单的医疗护理照顾服务。
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包括:为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老年专科医疗保健,维持或改 善老年人身心状态,减轻病痛,做好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和 院前急救工作和转院工作,做好院内感染预防。
观察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包括:观察老人生命体征、常见老年疾病症状变化、一般 心理反应并记录。
护理员根据医嘱协助老年人正确服用药品。
需要就医的情况下,养老机构应及时通知托养人或其亲属陪同就医。紧急情况下应及时联系 医院并协助送医,托养人或其亲属到场后即可转由第三方陪同。
(2) 康复指导
根据康复医生制订的康复计划,在康复师指导下开展肢体康复活动和日常生活活动训练。根 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开展各类体育锻炼或参与各类休闲娱乐活动;
协助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行肢体活动,包括:协助老年人采取适当舒适的体位、协助进 行肢体被动运动。
协助搬运,包括:协助老年人转移至床头、床边,协助下床,协助坐轮椅,利用移位板,徒 手搬运、器具搬运。
协助、指导老年人使用助行器具,包括:协助老人使用拐杖、步行器、支架、轮椅。
(3 )保健咨询
应满足入住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健咨询需求。
咨询内容包括:老年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老年病及慢性病防治、老年期营养卫生知识等。
(4)临终关怀
临终关怀服务应尽量满足临终老人的生理及心理需求,减少痛苦。
服务范围包括为临终的老年人提供相应服务,减少老年人痛苦,为家属提供精神支持。
4 精神慰藉服务
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服务应满足老年期特殊心理需求。
服务范围包括访视、访谈、危机处理、咨询活动和社会交往。
制定有针对性的“入住适应计划”,帮助老年人顺利适应入住新生活。
每日与老年人进行交流,及时掌握每个老年人的情绪变化,保持与家属沟通。
5 休闲娱乐服务
提供休闲娱乐服务应满足老年人休闲娱乐需求。
服务范围包括开展各种休闲娱乐活动。如棋牌、器械、体育活动、书法、绘画、唱歌、戏曲、 趣味活动,参观游览。
服务项目必须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提供休闲娱乐服务内容、时间、地点、人员、服务须知,并有文字或图片说明。
6 养老机构星级评定
养老服务质量评定采用星级制,养老服务质量划分为五个级别,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 星级、五星级。星级越高,表示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越高,服务设施设备越完善。
养老机构运营一年后可申请评定星级,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评定后,星级标识使用有效期为三年。 三年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评定。
三年内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或发生因管理不善、护理不当造成老年人伤、亡事件的机构,不得申 请评定星级。
各星级划分的必备项目检查表见附录 A。一星级养老机构需满足第 4 章、第 5 章的要求,二星级 至五星级养老机构除需满足第 4 章、第 5 章要求之外,还需要分别符合附录 A 中各星级必备项目检查表 的要求,逐项打“√”确认达标后,再进入后续考核打分程序。
各星级评定考核指标见附录 B。评价内容分为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服务要求、场地及硬件设备要求 4 大项内容。
养老服务机构在使用星级标志期间,一经发现与标准不符或给顾客带来直接、间接利益损害的行 为时,可根据情节进行如下处理: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星级标志直至取消星级标志。星级标志取 消满二年后方可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