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民政局开展安全工作督查的部署安排,2017年1月6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永昌带队到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和市精神病院督查安全工作。此次督查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十项基础制度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建立情况等内容。刘永昌副局长一行对服务对象居住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电设备电路是否安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以及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措施落实进行了重点督查,并仔细查阅了开展安全工作的相关资料和台账。刘永昌副局长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福利机构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的行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是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救援能力和服务对象的自救能力;三是提升安全隐患排查能力,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四个能力”,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五是要确保组织的各项活动和网络舆情等安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