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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变更申请审核审批流程

2016-07-28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审核审批流程程序:

1、政策依据包括:

  (a)《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主席令地72号,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b)《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2013年7月1日施行);

  (c)《四川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施办法》。

2、服务对象

     市、(市)县辖区内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的养老机构。

3、服务流程

     该事项由养老机构住所地市、(市)县民政部门办理。

4、流程图见下图:


养老机构变更申请审核审批流程

5、流程描述

(1)申请

申请变更的前置条件为: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的养老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及住所发生变更。

(2)申办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a)申请书;

(b)变更前后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

(c)更变后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变更备案的提交此项)、服务范围;

(d)变更住所的,按新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理。

(e)《养老机构设许可证书》(正、副本)。

(3)申办人持相关材料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

(4)审查

市、(市)县民政部门对申办人提交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a)符合条件的,颁发证书;

(b)不合符条件的,结束申请流程。

 (5)颁发证书

对符合条件的办理变更,颁发变更后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书》。

 (6)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登记证书变更登记。